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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候选者的通知

发布于:2020/12/20 浏览次数:10

院、相关项目组

  为了切实做好202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公室征集202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候选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名奖种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所提名的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候选人须是在科学与技术创新中做出重大贡献的杰出科学家,且仍然工作在科研一线。

  

2、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三大奖。所提名候选项目应是近年曾获得过省部级科技奖励特等或一等奖,以及个别具有特殊优势的、近年曾获得过省部级科技奖励二等奖的项目。

  

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候选项目的论文必须发表3年以上(2017年12月31日之前);提名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候选项目必须应用3年以上(2017年12月31日之前)。曾被提名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但未获奖的项目,须暂停1年。曾荣获2019年度或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创新团队除外)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2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提名对象须是与中国公民或组织开展科技合作、传授先进技术、培养科技人才,对推动中国科技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人或外国组织。

  

  二、提名材料要求及截止日期

  

  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择优提名。凡欲通过上海市提名202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候选者,由项目组提供一份2000字左右的项目介绍材料,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奖种和评审组,曾获奖励情况,主要完成单位和完成人,所属学科领域,立项背景,发明、发现或创新点,引用及推广应用情况,经济和社会效益,对学科及行业的推动作用等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202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人员的遴选和提名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并出具学院意见及党政联席会意见2000字项目介绍材料,文件名称保存为:奖种-评审组-项目名称,发送至ttzhou@shou.edu.cn截止时间:20201230日。

  

  联系人:周婷婷;电话:61900066。

 

  

科技处

2020年12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