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0/09/14 浏览次数:10
9月11日,上海海洋大学海洋科学学院唐建业教授在国家海洋局极地考察办公室的支持下举办了“南极海域法律地位及相关问题”研讨会。国家海洋局极地考察办公室主任秦为稼、国际处龙威、规划处吴雷钊副处长到会指导,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杨剑副院长和张沛研究员、中国极地研究中心战略室张侠主任、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书记刘惠荣教授、复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力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李雪平教授和边海院匡增军教授等专家应邀参会。
上海海洋大学党委书记吴嘉敏致辞。吴嘉敏感谢国家海洋局极地考察办公室长期支持我校极地科学研究,介绍了我校在极地海洋生物资源环境方面研究特色,指出了我校极地科学人文学科起步晚、实力弱的特点,希望我校老师借此次研讨会加强与专家单位学习和交流。秦为稼感谢学校举办此次研讨会以及各位专家参加研讨,高度强调南极海域法律及相关问题研究的重要性,介绍国家相关部门越来越重视极地人文社会科学,要求参会单位加强各自科研力量,从自觉研究向以国家需求为导向开展有针对性的研究,厘清问题深入研究,希望各位专家从问题型专家向理论型专家转变。
随后,唐建业就南极海域法律地位做汇报。他分别就南极海域的地理范围、水体与海床、全球性条约与区域性条约、管理目标与原则等问题,从条约解释与适用以及最新相关国家实践等角度进行了深入详细的分析。最后小结认为:南极海域地位因国家不同而有不同理解;全球性条约和区域性条约共同适用于南极海域,但是各国对南极海域规则的塑造能力有所差异;南极海域法律制度正处于变动过程中,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养护、国家利益以及全球海洋治理示范等是这种变动的驱动因素等。此后,参会各位专家分别应南极海域解释、南极科学治理、地缘政治与南极、共同体建设、保护区与生物勘探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
本此研讨会加深了我国对南极海域法律地位及相关问题的认知,促进了专家间相互交流与共识形成,初步建立起研究共同体;体现了我校在极地海洋政策与法律研究方面的鲜明的特色,增进了国家海洋局极地考察办公室对我校信任,加深了我校和相关单位的合作。 (供稿:海洋科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