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海大首页

关于2022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曙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2022/09/09 浏览次数:10

各学院(部):

   

   “曙光计划”旨在通过科研项目扶持,着力打造一支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强、科研水平高、有一定学术影响力的高校教师队伍,由市教委和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共同管理、共同实施。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人应具备博士学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40周岁以下(198211日以后出生)等条件,申请人应是各学院重点培养的在编在岗青年教学科研人员。

   二、“曙光计划”中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15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5万元,用于项目相关的科研支出。为进一步激发调动教学科研人员的科技创新活力,增强教学科研人员获得感,市教育发展基金会还将对本次获得资助的教学科研人员给予一定金额的一次性个人奖励。

   三、各学院要认真审查申请人的学术诚信情况,认真审核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和经费预算的合理性。各学院“曙光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申报名额分配: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学院申报1-2项,其他学院推荐0-1

   四、科技处将组织校外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科技处网站进行公示。上海市教委组织的“曙光计划”项目答辩日期初定为2022年10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曙光计划”项目由各学院推荐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请各学院于920日(星期二)上午10前将填写好的《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一式一份),《2021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和学院党政联席工作会议报告(包含组织申报情况、遴选模式以及专家名单等信息,需学院书记和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科技处(行政楼633室),电子文本发送至sjye@shou.edu.cn,过期或超额部分将不予受理。

  本通知的电子稿可从市教委网站(http://edu.sh.gov.cn/)下载。

    联系人:叶老师(理科),彭老师(文科)


附件1: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曙光计划汇总表.xls


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