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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上海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产学研类)验收的通知

发布于:2012/10/18 浏览次数:34

各有关高校: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增报2011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产学研类)的通知》(沪教科[2010]62号)的精神,上海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产学研类)结项验收工作将于11月进行。为了使验收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要求具体通知如下:

一、验收内容

本次验收的要点是检验项目组对项目申请书约定任务和目标的完成情况,即是否形成应用开发性成果,可用于自身开发应用、产学研合作、高校科技产业孵化等,并能产生一定经济效益,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已形成的科技成果简介

1)科技成果名称和形式;

2)科技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专利的情况;

3)科技成果应用领域和简要情况介绍;

4)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市场前景,预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项目组开展研究和开发工作情况

1)项目开发状况,包括项目本身开发或与企事业合作开发情况,有何特色、突破和创新之处;

2)可否进入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实质性实施进程。

3、项目经费执行情况

1)已使用经费情况;

2)项目经费主要用途。

二、验收方式

本项目验收将采取集中验收形式,项目负责人需围绕验收内容准备10分钟左右的结题汇报PPT,并接受专家的现场提问。验收答辩时间与地点将另行通知。

 

三、验收材料的提交

1、验收需提交的材料

1)项目总结报告5份;

2)项目申请书复印件1份;

3已标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资助”的项目成果(合订成册)原件1套;

4项目自评1份(对照考核目标和预期成效对项目进行自我评价,如项目目标的落实情况、项目特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情况、项目转化和产业化前景和预期成效等,200字以内)。

5)经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汇总并盖章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验收申请情况一览表》。

 

2、验收材料提交时间与方式

1)请各有关高校科技管理部门先将本校材料汇总,经审核后于116日前将所有纸质材料统一提交至科技处

(2项目汇总表和项目自评的电子版请发至hhli@shou.edu.cn.

3、本通知所涉表格可在上海教育(www.shmec.gov.cn)表格下载一栏中下载。

 联系人:李辉华 61900066

 

附件:   市教委创新项目验收自评意见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总结报告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验收申请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