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3/06/04 浏览次数:42
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申请通知
各有关老师:
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在国内获博士学位后,出国留学;在国外攻读博士并获博士学位;
2、在国外留学一年(360天)以上;
3、回国后在教学科研单位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4、在回国后两年内提出申请;
5、提交申请时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
二、申请办法:
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经本单位科研基金管理部门确认并给予分配网上账户后,可凭单位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直接登录“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网上申请系统,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随后将由本单位盖章的申请单位意见表原件,连同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起寄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回国处。
三、申请材料:
1、申请人所在单位盖章的单位意见表原件;
2、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3、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每样只需提供一份。具体信息请查看http://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tab182/
四、注意事项:
2013.6.4-2014.6.3期间,我校共有30个名额可以申报。申报前请申请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将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发送科技处hhli@shou.edu.cn.
科技处
201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