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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申请通知

发布于:2013/06/04 浏览次数:42

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申请通知

 

各有关老师:

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在国内获博士学位后,出国留学;在国外攻读博士并获博士学位;
2
、在国外留学一年(360天)以上;
3
、回国后在教学科研单位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4
、在回国后两年内提出申请;
5
、提交申请时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

二、申请办法:

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经本单位科研基金管理部门确认并给予分配网上账户后,可凭单位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直接登录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网上申请系统,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随后将由本单位盖章的申请单位意见表原件,连同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起寄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回国处。

三、申请材料:

1、申请人所在单位盖章的单位意见表原件;
2
、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3
、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
4
、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每样只需提供一份。具体信息请查看
http://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tab182/

四、注意事项:

2013.6.4-2014.6.3期间,我校共有30个名额可以申报。申报前请申请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将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发送科技处hhli@shou.edu.cn. 

 

科技处

201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