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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2013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2013/11/18 浏览次数:32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2013年度

教育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院系:

为落实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我委决定设立上海市2013年度教育科研重大项目,重点关注国家和上海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理论创新和重大政策实践问题。通过重大项目的设立,形成稳定的研究团队和研究基地,力争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标志性成果。

将上海市2013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的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有关要求

1.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应为本市教育工作者、教育科研工作者和有志于教育科学研究的其他人士,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有关人员,能够担负起项目研究实际组织和指导者的责任。

2.重大项目鼓励跨学科、跨学校、跨部门和跨地区的联合攻关,但必须由一个单位作为牵头申报单位。鼓励联合申报单位外的相关国内外专家,以及与研究项目有关的实际工作部门的人员参加项目组研究工作。

3.首席专家和主要研究人员在项目研究周期内要有充足的研究时间保障。首席专家及项目组成员不能参与本次其他项目的申报。

二、资助额度

上海市2013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重大项目共8项,分为长周期项目和短周期项目两类。长周期项目研究周期为三年,研究经费一般为45万,研究经费分年度下达,立项后下达2013年度经费15万元;短周期项目研究周期为一年,研究经费一般为20万,立项后下达2013年度经费15万元,其余于结项后下达。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工作根据《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组织进行

2.各区县教育局所属单位申报人的项目申请书由所属单位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后,报各区县教育科研管理部门,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

3.各高校研究人员的项目申请书报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由学校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

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各处室、直属单位、各研究机构、其他有关单位申报人的项目申请书由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集中报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

5.项目申报人要如实填报申报材料,并确保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6.申报人需在11月25日前交申报书一式五份至各学院科研秘书处,学院将汇总表发送至ycpeng@shou.edu.cn

 

附件:1.上海市2013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指南         

     2.上海市2013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评审书

 

 

       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