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海大首页

关于申报2013年上海市曙光计划的通知

发布于:2013/12/13 浏览次数:38

关于申报2013年上海市曙光计划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上海市教委2013年曙光计划申报要求,请组织有关老师申报。相关要求如下:

1、申请者必须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以上职称以及40周岁以下(197311日后出生),且为学校在编在岗的重点培养的青年学术骨干。

2、曙光计划自然科学类资助15万元,人文社科类资助5万元。

3、实行限额申报:生命、海洋和食品学院各申报1-2名,其它学院各申报0-1名。

4、申请者如实填写曙光计划申请书(见附件),并准备答辩材料(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5、各学院汇总申请材料,于20131231日下午3:00点前递交申请书一式七份至科技处,电子版发送hhli@shou.edu.cn.

 

附件: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书

           曙光计划项目评分表

科技处

2013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