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4/01/13 浏览次数:36
| 2013年度上海市晨光计划(A类)项目申报通知 | |
相关院、系: 为推进本市高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优秀人才的成长,培养造就一批青年骨干教师,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于2007年开始设立并实施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基金(晨光计划)。 2013年申报工作请注意如下事项: 一、 申报晨光计划项目的人选须30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教授及以下职称的在编教职工。项目完成时间为12至36个月。 二、 晨光计划在A类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类中试点设立“艺术学”专项,申报学科领域详见“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 三、 我校此次申报截止日期为2月20日,届时请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书一式6份,电子版一份,送交至各学院、系科研秘书处,由科研秘书统一送交科技处 科技处 2014年1月7日 附件: 2、“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书 3、“晨光计划”项目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