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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上海市第十届邓小平理论研究和宣传优秀成果、上海市第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2014/04/03 浏览次数:39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根据《上海市邓小平理论研究和宣传优秀成果、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条例》,本市将开展上海市第十届邓小平理论研究和宣传优秀成果(2012-2013)、上海市第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2012-2013)评奖工作。我校根据市评奖办公室的要求,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       评奖的申报
请从上海市委宣传部网站http://pj.sssa.org.cn/system/admin.asp进入,实行网上在线申报。请先仔细阅读申报的有关文件,如“评奖工作的通知”、“评奖活动的实施办法”、“评奖的条例”、“申报须知”等文件。
 
二、        评奖的时间安排
评奖系统自41开启至428关闭,届时将停止登录和修改。请务必于428日前将所有信息进行登录并及时打印申报表和活页评审表。
 
三、        评奖需交材料
需交申报材料如下:
①申报表,一式四份(其中必须有一份是原件)
②申报成果,一式三份(其中必须有一份是原件)
③活页评审表,一式15份
申报后,不再办理改报手续。报送的成果不论获奖与否,均不退回。
 
以上材料务必于4月29日下午3点前,送交学院科研秘书处,由学院统一交科技处。逾时将延误我校上报市评奖办材料的时间。凡未在网上在线登录者一律不接受书面材料;在网上登录的内容必须与书面材料一致,否则将会影响评审结果。已登录而未交书面材料者,也将取消申报资格。
 
科技处
2014年4月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