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4/04/10 浏览次数:43
上海市2014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农业领域项目指南
为进一步提升上海科技创新能力,围绕“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主线,根据国家和上海的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十二五”科技规划,推进上海农业领域科技进步,加快上海新农村的建设,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本指南。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三、农业
方向1、种源农业
研究目标:培育出若干适合上海栽培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业新品种,通过农作物新品种审定或者认定并在郊区应用示范。其中:蔬菜类1000亩以上,林果类推广面积30亩以上,水产类提供苗种5000万尾以上,花卉类繁育种苗不少于100万株或者种植面积50亩以上,水稻推广面积不少于5万亩,玉米推广面积不少于1000亩;特种、稀有品种引进、驯化研究必须符合上海农业发展方向,有较好的经济价值。
研究内容:(1)农业新品种选育(繁育)与应用示范。重点开展优质抗病黄瓜新品种、大花朱顶红抗病新种质、优质大果枇杷新品种、淀山湖青虾良种选育关键技术研究,并进行应用示范。(2)农作物新品种规模化应用示范。重点开展有直立或半直立农艺特性的扁豆新品种标准化生产与扁豆深加工技术研究、大花萱草与玉簪种苗规模化繁育技术研究;开展白芨、毫菊等珍稀中药材植物种苗工厂化生产技术研究;开展优质、抗病甜瓜新品种等种子规模化生产技术研究;开展高产、优质、抗病杂交水稻新品种种子规模化生产技术研究;开展优质、早熟糯玉米新品种种子规模化生产技术研究;并进行推广示范。
执行期限:在2017年12月30日前完成。
申报要求:由本市企事业单位(含农村合作社)申报。其中:研究内容(1)可以由研究机构牵头申报,但必须有企业参与,每项资助不超过50万元;研究内容(2)必须由企业牵头,高校科研院所可以参与,科研人员可以作为第一责任人参与项目,每项资助不超过80万。
方向2、设施农业
研究目标:研制出绿叶菜精细耕整作畦、精量种植机械和收获机械成套装备并进行示范应用;研制出远洋高效专用渔具并进行生产示范,提升远洋高效捕捞技术水平。建立水产养殖过程中水环境污染、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远程指导、监管及水产品溯源技术体系。
研究内容:(1)大棚绿叶蔬菜全程机械化生产机具的研制。开展中小型蔬菜精细耕种作畦机、精量播种机、自走式收割机的研制,并在郊区相关园艺场应用示范;(2)高效专用智能渔具的研制和示范。开展专用鱿鱼钓机和南极磷虾专用拖网渔具有关关键机具、系统控制集成等研制与开发。(3)基于物联网技术的水产品溯源与安全预警平台建设与应用示范。
执行期限:在2017年12月30日前完成。
申报要求:由本市企事业单位申报。高校科研院所牵头申报的项目必须有企业参与研发,并形成一定生产能力。研究内容(1)和研究内容(2)每个机具研制不超过60万元,研究内容(3)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方向3、生态农业与食品、药品安全
研究目标:建立秸秆全量还田处理和快腐等技术体系并在松江进行示范;研发农用生物制品,完成药证的申报。研制食品安全监管所需的现场方便、快速检测技术和设备。建立采用近红外光谱技术对本市“带量采购”药品进行批间一致性评价的方法。
研究内容:(1)稻麦秸秆综合利用技术集成与示范。开展秸秆全量还田处理技术和快腐技术研究;(2)新型农用生物制品的中试开发。开展蔬菜重组蛋白杀虫剂、植物源除草剂等中试开发研究;(3)开展食品安全监管所需的现场方便、快速检测技术和设备研制;(4)采用近红外光谱技术,开展本市“带量采购”药品及其原、辅料的近红外光谱研究,以及相关组分的定量测定模型研究。
执行期限:在2017年12月30日前完成。
申报要求:由本市企事业单位申报。研究内容(1)须结合松江家庭农场的实际情况开展相关技术的集成研究与示范,并由松江区科委出具推荐函,资助额度不超过200万;研究内容(2)须由企业牵头申报,且企业须承诺一定的资金匹配,每项资助不超过50万元;研究内容(3)能提供有关执法部门应用承诺函的优先支持,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研究内容(4)须由本市国家法定药品检测机构申报,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
二、其他申报要求
除满足以上专题方向的要求外,还需满足:
1、申报主体资质要求:在本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申报单位必须有较强的研究团队和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具备实施项目研究的必备条件。申报材料符合指南要求,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和可行的研究方案。
3、多家单位联合申请时,应在申请材料中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和职责,并附上合作协议或合同;国内外合作项目必须有合作协议,涉及知识产权实施许可或知识产权转让的须提供相关复印件等材料。
三、申报方式
1、本指南公开发布。本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均可以从“上海科技”网站(www.stcsm.gov.cn)进行申报。
2、项目责任人年龄不限,鼓励通过项目培养优秀的中青年学术骨干。项目责任人和主要科研人员,同期参与承担国家和地方科研项目数不得超过3项。
3、已申报今年市科委其它类别项目者应主动予以申明,未申明者按重复申报不予受理。
4、每一项目的申报人可以提出不超过3名的建议回避自己项目评审的同行专家名单(名单需随项目建议书一并提交)。
5、本指南发布时间为2014年4月9日,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日期为2014年4月17日,截止日期为2014年5月5日上午10点。项目申报请通过“上海科技”网站(www.stcsm.gov.cn)在线申报,提交后在线打印书面项目可行性方案。2014年5月5日上午10点前报送书面材料一式一份,所有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附件: 《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
科技处
201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