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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上海市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于:2014/10/06 浏览次数:41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上海市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2015年度上海市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秀学术带头人计划:

面向在沪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单位的优秀科技人才,申请者应具有教授或相当于教授级的专业技术职称,一般应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且须有独立主持国家级项目的经历。
本年度继续关注带头人对学科和团队建设的推动作用,注重责任人对团队中青年人才的培育,通过“一带一”的培养,依托项目的实施,提升团队中青年骨干的科研创新能力。“一带一”培养对象为年龄在40周岁以下(指197511日以后出生)的在编在岗科研人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教授及以下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且未主持过省部级(含)以上相关人才计划项目,要求作为第二责任人参与项目申报。

二、优秀技术带头人计划:

面向在沪企业(包括转制的科研院所)的优秀科技人才,申请者应具有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任职资格,项目依托单位须在201211日前注册成立,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含)以上,且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

参与企业项目研究开发、前期有较好产学研合作基础的高校、研究院所科研人员,可以以企业为依托单位申报优秀技术带头人。

三、申请者年龄应未满50周岁(指196511日以后出生),且每年在沪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与其所在单位合同期限覆盖本计划项目的执行期限。

 

四、已获得上海市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资助或已获市科委其他人才计划资助尚未结题的人员不能申报。一位科研人员不能同时参与两个及以上本计划项目的申报。

 

五、各学院择优推荐,推荐清单排序,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择优上报科委。通过企业申报的,请联系有关企业。

 

六、申请者在“上海科技”网站(http://www.stcsm.gov.cn/)下载项目申请书(或见附件)填写,学院于1024日之前提交汇总清单1份和项目申请书6份,电子版发送hhli@shou.edu.cn.通过学校评审的项目还需在科委网站在线填写。

 

七、项目执行年限为3年,资助额度为40万元。

附件:

1.上海市科技人才计划项目申请汇总表
2.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优秀学术带头人计划项目申请书(V1.0版)
3.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优秀技术带头人计划项目申请书(V1.0版)
4.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优秀技术带头人计划项目申请书(高校科研院所V1.0版)

 

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