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4/10/06 浏览次数:36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2015年度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A类、B类)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启明星计划(A类)面向在沪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单位的青年科技人员。申请者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并有主持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二、启明星计划(B类)面向在沪企业(包括转制科研院所)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的青年科技人员。依托单位须在2012年1月1日前注册成立,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含)以上,且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
三、2015年度启明星计划在继续推进高校、科研院所启明星培养的同时,将加强对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青年创新人才的培养,鼓励青年启明星立足产业发展需求开展研发工作。
四、申请者年龄应截至2015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每年在沪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与其所在单位合同期限覆盖本计划项目的执行期限。
五、启明星计划的申请条件参照《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管理办法》(详见上海科技网)。已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市科委人才计划项目且尚未结题的科研人员及在站博士后不能申报本年度启明星计划。
六、各学院择优推荐,推荐清单排序,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择优上报科委。
七、申请者在“上海科技”网站(http://www.stcsm.gov.cn/)下载项目申请书(或见附件)填写,学院于10月24日之前提交汇总清单1份和项目申请书6份,电子版发送hhli@shou.edu.cn.通过学校评审的项目还需在科委网站在线填写。
八、课题执行年限为3年,课题起止时间为2015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附件:
2.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启明星计划(A类)项目申请书(V1.0版)
3.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启明星计划(B类)项目申请书(V1.0版)
科技处
201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