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5/12/17 浏览次数:38
为做好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进展和结题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项目申请流程。
1.2016年3月1日前,学院受理并审核各自申报项目(网上提交)。3月1日-3日期间,科技处预审各学院项目,并退回需要修改的项目。3月7日-8日,科技处再次审核各项目。3月10日前,申请人在线提交并打印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一份、双面打印、须有水印;签字盖章页单面打印),连同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装订在一起(申请书签字盖章页放在最后一页), 学院审核汇总、签章齐全后交至科技处。所有类型必须电子版与纸质版版本号一致。另外,需提交一份经本人和学院签字盖章的《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表》。
2.2016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3.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6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学院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申请人仅需填写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由系统自动生成。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4.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四)受理信息公布。
自然科学基金委于2016年5月5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二、项目结题:
1、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2.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报告,2016年2月20日前向依托单位提交一份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报告原件(双面打印,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3.2016年2月20日前,项目负责人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一份,并经财务处审核通过。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项目负责人要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项目负责人特别注意:2015年结题报告项目资金决算表,启用了全新预算科目,需进行新旧项目衔接,请各位仔细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后进行填报。
4.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应当使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成果在线”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等成果。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5.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报告全文。
三、项目进展报告:
1、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信息系统,2016年1月8日前,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2、项目的相关成果通过基金委“成果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需对填写成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相关成果需为本年度取得成果,未标注本基金批准号的成果请勿上传。
3、进展报告各项内容请按照基金委填写说明中要求进行填写,正文中如有图片、表格等内容,请将其进行编号后,统一在“附件”内容中进行添加;项目负责人必须对照《计划书》及原申请书相关内容如实填写本年度开展的研究工作情况。
4、对未按规定提交进展报告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材料受理
(一)各学院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在截止日期前统一报送材料至科技处。
(二)自然科学基金委不接收个人直接报送和非依托单位报送的材料。
五、其他注意事项
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进展与结题等其他有关注意事项请随时关注国家基金委、学校或科技处网页通知或通告。
六、基金委有关电话、网址
(一)咨询电话。
1.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电话:010-62317474
2.财务咨询电话:010-62326760,010-62329112
3.各项目类型咨询电话: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等:010-62327230,010-62325557,010-62327008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等:010-62328623,010-62325562
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大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等:010-62327015,010-62328484
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010-62327001
(二)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 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址: https://isisn.nsfc.gov.cn/
七、有关附件(校科技网下载http://tech.shou.edu.cn/)
附件请点击链接下载: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文件
1、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表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3、结题报告模板及说明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
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
科技处
201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