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6/03/16 浏览次数:54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根据《上海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和宣传优秀成果、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条例》,本市将开展上海市第十一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和宣传优秀成果(2014―2015)、上海市第十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2014―2015)评奖工作。根据市评奖办公室的要求,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 评奖的申报 请从上海市社联网站(http://pj.sssa.org.cn)或上海市委宣传部网站(http://www.sh-popss.gov.cn)进入,实行网上在线申报。请先仔细阅读申报的有关文件,如“评奖工作的通知”、“评奖活动实施办法”、“评奖条例”等文件。 二、 评奖的时间安排 评奖系统自3月15日开启至4月15日午夜12时关闭,届时将停止所有信息的登录和修改。请务必于4月15日前将所有信息进行登录并及时打印申报表和活页评审表。 三、申报成果 1、申报成果必须公开出版、发表或播放:有出版号,电视台、广播台证明。 2、申报成果公开发表时间范围为 2014. 1. 1.-2015. 12. 31.。 3、申报成果不含个人文集。年鉴只能参评一次。转载文章不得申报。 4、多卷本著作原则上需出齐后整体申报,也可以丛书中某一著作的名义申报,但两者不能兼报。分卷申报需提供丛书主编授权委托书。 5、不接受已申报过本市其他市级奖励的成果(即邓小平理论研究和宣传成果奖、市社科评奖、市决策咨询奖和市科委社科成果奖)。在外省市获过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成果不能申报。 6、申报者应为第一主编或第一作者,如申报者为第二主编、作者,则第一主编、作者须出具委托申报证明。 7、申报者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申报表一式四份,其中须有一份为原件(由单位加盖公章) (2)申报成果一式三份,其中至少一份为原件 (3)评审表一式15份正反面打印(学术贡献及内部探讨奖不需提交评审表) 四、申报者注意事项 1、申报人进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pj.sssa.org.cn。 申报人对照递交的申报表、评审表和成果原件等申报资料,审核网上申报信息,确保纸质申报材料和网上申报信息一致无误。 2、若中特和哲社同时进行申报,每人限报两项,并分布在不同类别的奖项内。如一位申报者可以报一项中特著作、论文类奖项,同时又报一项哲社奖项,但不可以同时报两个中特理论著作、论文类,若同时报中特著作、论文类奖项和中特媒体理论宣传类奖项则是可以的。内部探讨奖、学术贡献奖不限申报数。 3、在外单位形成的成果,如果都是上海单位,调入前后的单位都可以申报;如果是外地调入上海的申报人,要在上海工作半年以上(2015年6月之前调入的),并且是在上海工作期间形成的成果。 4、申报后,不再办理改报手续。 五、材料汇总 需交申报材料如下: ①申报表,一式四份(其中必须有一份是原件); ②申报成果,一式三份(其中必须有一份是原件); ③活页评审表,一式15份。 报送纸质材料至科技处办公室(行政楼621)时间为2016年4月11日至4月16日(工作日8:30~3:30)。 科技处 2016.3.15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