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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上海高校智库内涵建设计划的通知

发布于:2016/03/30 浏览次数:68

各学院:

市教委关于组织申报上海高校智库内涵建设计划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第一批上海高校智库;

(二)第二批申报上海高校智库并通过初选的研究机构;

(三)市教委与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共同建设的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基地;

(四)上海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五)纳入上海高校智库建设计划和上海高校智库内涵建设计划的上海市知识服务平台;

(六)积极参与决策服务工作并完成约稿任务的活跃研究机构

(七)市教委重点支持建设的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申报条件

(一)已建立稳定的决策咨询渠道。近三年在同一研究领域,已承担政府部门或相关行业部门的咨询任务或提交5篇以上决策咨询报告,有被采纳或获得批示的;

(二)已建有实体机构,有长期稳定的跨学科决策咨询研究团队;

(三)已建立专业化的数据库。

三、申报项目

高校智库内涵建设计划分为战略研究项目核心数据库品牌系列产品,详见《上海高校智库内涵建设计划实施方案》(见附件1)。

申报项目的内容如已获得上海市协同创新中心、上海高校智库建设计划及其他市级财政专项经费资助,不再重复申报。

四、遴选工作

市教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同行评议,必要时进行实体考察,择优入选。

五、建设周期

上海高校智库内涵建设计划的项目周期为1年,需详细填写项目建设内容和经费预算。项目建设一年后,市教委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申请高校智库内涵建设计划的重要依据。

六、经费管理

上海高校智库内涵建设计划的经费为上海市财政教育专项经费资助,经费预算纳入上海市财政局专项资金评审中心评审。

七、材料报送

项目申报需填写《上海高校智库内涵建设计划申报书》(见附件2,经申报机构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将双面打印的纸质申报书一式五份,于201646日上午10点前送科技处621室,电子版发送hhli@shou.edu.cn

 

附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上海高校智库内涵建设计划的通知及附件 

 

科技处

2016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