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7/04/27 浏览次数:34
各院、相关课题组: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技发厅函〔2017〕30号,见附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的通知》(沪教委科〔2017〕18号,见附件)要求,现就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分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包括专利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科普类)和青年科学奖四个奖种。
二、申请人联系科技处获取推荐号和校验码。申请人根据推荐号和校验码登陆“科技评价与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http://202.205.109.48/cutech),于5月12日前完成网络申报工作。
三、申请人于 5月12日前,将书面推荐书3套(1套不含附件的推荐书原件,报送市教委,3套(其中1套必须为原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报送教育部)送至科技处621室。逾时不予受理。
联系人:周婷婷 联系电话:61900066
科技处
2017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