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7/11/08 浏览次数:34
各学院(部门):
为推动上海地方院校的优势学科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地方院校的科研实力,现启动2018年度“地方院校能力建设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地方院校能力建设计划”项目要求围绕提升院校科研实力的总体目标,对接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和“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结合各院校发展规划、重点研究领域和发展方向、学科与产业优势进行申报。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完成建设任务所需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项目组成员结构合理,团队合作能力较强。
3.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进行申报。申请人已经申报过此类科研项目,请勿重复申报;基础研究、人才和软课题类项目不属本次申报范围。
二、申报时间、材料报送与咨询电话
请学院校于11月16日(周四)16:00前将2018年度推荐项目材料书面版一式一份和电子版(命名格式为“2018年度拟推荐项目情况表-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汇总至我处。
特此通知。
附件1、2018年度拟推荐项目情况表(格式见下载中心)
科技处
201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