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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计划项目节点跟踪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2017/11/08 浏览次数:33

关于组织开展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计划项目

2017年度过程跟踪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科技处、文科处: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计划管理办法》(沪教委科〔201722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计划项目过程跟踪管理操作规程》(沪教委科〔201778号)文件的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当年度项目过程跟踪管理和下一年度财政项目经费预算及资金核拨有关工作,现拟于11月对2017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计划项目开展年度跟踪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请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并提交《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计划项目年度情况报告》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本级财政项目预算评审申报文本》盖章原件一式五份及电子版。

2.各校科研管理部门对项目负责人所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汇总,严格把关,并通过学校官网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后,于1127日下班前交科技处行政楼621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  sjye@shou.edu.cn(邮件标题请写明科研创新计划项目年度节点跟踪”)。

 

关于组织开展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计划项目节点跟踪工作的通知

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