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8/01/21 浏览次数:40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现就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受理项目类型
2018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部分项目类型,项目指南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人要求
1.申请人必须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如果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没有博士学位的,必须提供两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函(附件1)。
2.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但在职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及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具体按照《指南》执行),同时应当单独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附件2),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但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的,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3.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其他类型项目。在申请时,应当提供学校出具书面承诺(附件3),保证在项目资助期内在站工作或出站后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科学研究,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
三、申请书撰写要求
1.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书中的起始时间一律填写2018年1月1日。终止时间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的要求填写20**年12月31日(《指南》特殊说明的除外)。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相关类型项目,应当按照依托单位的书面承诺,填写到所申请项目终止年的12月31日。
2.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
申请人在填写本人及主要参与者姓名时,姓名应与使用的身份证件一致;姓名中的字符应规范。
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依托单位负有审核责任。
3 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预算,间接费用由系统自动生成。预算编制的具体要求详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四、申报时间安排
1.2018年1月17日中午12:00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开放申报;
2.2018年3月1日,提交所有附件材料进行审查并完成加盖学校公章等手续;
3.2018年3月1日,完成第一次系统申报提交,打印一份交学院科研秘书,由学校协同学院开展第一轮形式审查,审查期间相关类别申报系统将关闭,3月2日学院交一份至科技处;
4.2018年3月5日,完成第二次系统申报提交,打印一份交学院科研秘书,由学校协同学院开展第二轮形式审查,审查期间相关类别申报系统将关闭。;
5.2018年3月12日,完成第三次系统申报提交,由学校审核推荐,所有类别申报系统将关闭;
6.2018年3月15日,提交申报书纸质材料(A4双面一式一份,与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装订在一起,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请各学院科研秘书对照本通知,认真审核申请书电子版和纸质版的一致性,于2018年3月2日(周五)下午14:00前将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一份,《形式审查表》一式一份(签字盖章齐全)后统一送至科技处621。
六、其他事项
1.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2.联系人:叶圣杰
电 话:61900066
基金交流QQ群:293205454
附件请见下载中心:
1.同行专家推荐信
2.导师知情同意函
4.境外参与人员知情同意函
5.国家基金申报合作协议书
6.国自然申报动员会PPT
7.2018年国自然项目指南、
8.201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表
9.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10.以往初筛问题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