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在发布上海市2018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 “一带一路”青年科学家交流项目申报通知: 一、征集范围 目标:重点资助“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青年科学家,来沪与我高校和科研机构合作开展科研工作,促进上海与相关国家和地区的科技交流与长期合作。 支持领域:自然科学领域。 执行期限:两年。 经费额度:本项目资助金额定额30万元/项。其中50%的人员费用,须全额用于外籍青年科学家。拟支持60项。 考核指标:外籍青年科学家来沪工作和科研合作交流情况;项目开展情况及论文发表成果等情况。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和科研机构和企业,具备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和外籍青年科学家接收能力。 2、申请项目的内容中须包含接收1名外籍青年科学家(国籍所在国别清单见附件)来沪累计全时从事12个月及以上的科研工作。项目负责人须为外籍青年科学家的科研带教人员。外籍青年科学家不得作为课题责任人申报项目。 3、本项目面向的外籍青年科学家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国籍在附件所列国别清单之列(不包括曾放弃中国国籍人员);(二)在国籍所在国家和地区拥有从事科研的正式工作,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三)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截止日期为2018年5月31日);(四)承诺资助期间全时在沪从事科研工作。 4、申报该项目的,必须同时提供外籍青年科学家的个人简历,包括:姓名、单位、部门、职务或职称、联络方式,国籍证明(护照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发表的论文和成果,以及在项目中所起的主要作用(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英文材料须附中文译稿),相应书面材料需扫描成电子版并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申报系统。 三、项目真实性、涉密及生命科学项目要求 以上三个方向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均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不含涉密内容;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生命科学类项目的申请人在填报项目可行性方案时,必须在“二、研究内容和技术关键”栏目中首先说明项目研究是否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采集、收集、买卖、出口、出境等活动。如涉及,需提交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的批准函,并按《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项目申请单位还须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并由项目申请人签字。 四、申报者权利 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等书面材料的同时,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每个项目申请回避专家人数不超过3人。 五、申报方式 1、本指南公开发布。申报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http://www.shanghai.gov.cn/)进入“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网上填报项目建议书,并在线打印书面材料(非由申报系统在线打印的书面材料,或书面材料与网上填报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2、项目网上填报时间: 请在2018年7月17日9:00-2018年8月1日16:30完成项目。学校科技处接收材料时间为2018年8月2日11点前,请提前准备好科技用章申请表、财务用章申请表,见附件所示(学院领导审核签字,建议提早准备)。 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所有书面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须签字盖章齐全。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校科技处地址:行政楼621室。 3、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中国上海”网站(http://www.shanghai.gov.cn/); (2)网上政务大厅-审批事项-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图片链接进入申报页面: -【账户注册】进行个人账号注册; -【初次填写】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 -【继续填写】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六、其它说明 本指南经评审立项的项目承担单位,须在项目验收时一并提交《科技报告》和《科技报告收录证书》。 八、填报咨询电话 服务热线: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技术支持:62129099-2257 校科技处:021-61900066,叶老师 附件:项目重点支持的“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 上海海洋大学科技处 2018年7月16日
附件
项目重点支持的“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 东亚1国:蒙古;东盟10国: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缅甸、泰国、老挝、柬埔寨、越南、文莱和菲律宾;西亚18国:伊朗、伊拉克、土耳其、叙利亚、约旦、黎巴嫩、以色列、巴勒斯坦、沙特阿拉伯、也门、阿曼、阿联酋、卡塔尔、科威特、巴林、希腊、塞浦路斯和埃及;南亚8国: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阿富汗、斯里兰卡、马尔代夫、尼泊尔和不丹;中亚5国: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塔吉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独联体7国: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格鲁吉亚、阿塞拜疆、亚美尼亚和摩尔多瓦;中东欧16国:波兰、立陶宛、爱沙尼亚、拉脱维亚、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斯洛文尼亚、克罗地亚、波黑、黑山、塞尔维亚、阿尔巴尼亚、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和马其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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