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8/07/17 浏览次数:44
各学院:
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上海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18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国际学术合作交流项目指南。
一、征集范围
研究目标:围绕上海科创中心建设、上海经济社会发展急需和人民普遍关切的科技问题,鼓励本市高校、科研院所与国外开展高水平的国际学术合作交流,充分利用国际资源提升上海科研能力水平。
研究方向:
方向1:生命科学与健康
支持在脑科学、恶性肿瘤诊治、新药创制、健康老龄化等方面开展国际学术合作交流,推动上海生命科学与健康产业发展。
方向2:生态环境
支持在空气污染与防控、水资源保护与利用、极地研究、崇明生态岛等方面开展国际学术合作交流,利用国际优势科技资源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难题。
方向3:新能源和节能技术
重点支持在新能源、节能技术等方面开展国际学术合作交流,为更好迎接新能源革命挑战、更好保护环境提供技术支持。
方向4:材料基因组
重点支持在材料计算与模拟、材料数据库和表征体系建设等方面开展国际学术合作和交流,为推动新材料产业技术进步提供支撑。
方向5:深远海洋
重点支持深远海洋工程、探测装备关键技术等方面开展国际学术合作和交流,为更好开发利用和保护海洋资源提供技术保障。
执行期限:三年。
经费额度:本专题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项。
考核指标:除技术考核指标外,中方课题责任人需与外方合作伙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共同发表高水平论文1篇或以上。
申报主体要求
1、各学院申报0-1项,优先支持有良好合作基础且已有合作成果的项目。
2、生命科学类项目的申请人在填报项目可行性方案时,必须在“二、研究内容和技术关键”栏目中首先说明项目研究是否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采集、收集、买卖、出口、出境等活动。如涉及,需提交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的批准函,并按《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项目申请单位还须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并由项目申请人签字。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及国际合作基础。
2、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上海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或承担上海市科委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在研课题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3、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不含涉密内容;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等书面材料的同时,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每个项目申请回避专家人数不超过3人。
三、申报方式
1、进度安排:
2018年7月17日-2018年7月24日:
各学院择优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0-1名,项目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http://www.shanghai.gov.cn/)进入“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网上下载项目建议书并填写项目申请书,并于7月24日中午11点前提交项目电子版及纸质申请书一式六份至科技处,电子版发至sjye@shou.edu.cn。
2018年7月24日-2018年8月1日:
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最终确定本年度上报的项目,并在科技处网站公示(要求不少于7天)。同时通知相关申请人通过“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进行网上申报。
2018年8月2日11点前:
项目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一份,纸质版材料须通过申报系统软件,并用A4纸双面打印、复印,左侧装订(非由申报系统软件打印的、与网上申报材料不一致的项目不予受理),须签字盖章齐全,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提交科技处621室,请预先准备好科技用章申请表、财务用章申请表(签字齐全),电子版发送至sjye@shou.edu.cn。
2、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中国上海”网站(http://www.shanghai.gov.cn/);
(2)网上政务大厅-审批事项-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图片链接进入申报页面:
-【账户注册】进行申报账号注册;
-【初次填写】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
-【继续填写】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四、其它说明
本指南经评审立项的项目承担单位,须在项目验收时一并提交《科技报告》和《科技报告收录证书》。
五、咨询电话
服务热线: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技术支持:62129099-2257
校科技处:叶老师;61900066
上海海洋大学科技处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