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8/07/25 浏览次数:58
各学院: 2018年度上海市第二批科技兴农项目申报指南方向请见http://www.shac.gov.cn/xxgk/gsgg/201807/t20180723_1643820.html。 现将校内组织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须知 (1)申报要求 1、重点关注:申报单位的同一个项目只能参与一次,不得多头申报,否则不予受理。 2. 鼓励产学研联合,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与农业科研院所、高校、技术推广等单位联合申报。牵头申报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上一年度企业纳税证明和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原件)各壹份。 3.项目负责人须为申报单位正式在职人员, 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以企业为牵头申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须为该企业行政或技术负责人。 4. 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2个及以上在研科技兴农项目,或有项目到期未验收、验收未通过的,或项目实施期间即将退休的(原则上57周岁及以上),不得申报科技兴农项目。 5.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6.项目经费支持额度按照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确定,具体经费控制数额咨询项目申报受理部门,项目申报的经费预算金额不得超过经费控制数(不含单位自筹或配套经费)。 7.如有违反上述申报要求的,即视为无效申报且不得进入后续评审。 (2)网上申报 申报人从上海农业网(http://www.shac.gov.cn)“科技兴农项目管理系统”中“可行性报告用户登录”进入系统,网上填报项目可行性方案,并在线打印书面材料,下载文件袋样张。填写申报材料前请详细阅读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科技兴农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沪农委(2014)473号]、以及《上海市科技兴农项目资金预算编制细则》要求,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 网上申报受理时间:2018年7月24日10:00至8月10日16:00。网上填报可行性报告完成后,须在系统中提交,原则上提交后不得修改,系统未提交的视为无效申报且不得进入后续评审。 (3)材料递交 本指南即日起申请,项目可行性方案书面材料A4纸双面印刷,一式六份装入文件袋,贴上文件袋样张,签字盖章齐全,各学院汇总后于2017年8月9日(星期四)上午11:00前递交新行政楼621办公室,各院系汇总电子版发送至sjye@sho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4)形式审查 上海市农业科技服务中心在材料受理之后,根据申报要求及相关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不通过的视为无效申报且不得进入后续评审。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圣杰 电话:021-61900066 地址:行政楼621
科技处 2018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