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8/10/17 浏览次数:136
各学院:
根据沪海洋科[2010]25号文《关于印发<上海海洋大学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经费匹配办法>的通知》,请各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实际需要对2018年国拨经费(目前实际拨款已下达至学校,本次申请按照实际执行)未匹配部分提出经费匹配申请(包含前期拨款经费未申请匹配的项目负责人),并严格按照学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及预算合理使用匹配经费。本次申请的匹配经费2019年底前使用完(具体时间以立项时财务处通知为准),根据需要可以分批申请,最高为到款经费的30%,已匹配经费不得重复申请。2018年10月24日(下周三)上午11点前,项目负责人提交《上海海洋大学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经费匹配申请表》3份至科研秘书处,请各学院务必签字确认后交科技处621,电子版申请书学院收齐汇总后发sjye@shou.edu.cn。
科技处
2018年10月17日
附件:
上海海洋大学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经费匹配申请表
上海海洋大学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经费匹配申请表
经费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校科研编号 | ||||||
所属计划类别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 ||||||
项目资助总经费 | 本次国家拨款 | 匹配经费(本次拟申请匹配经费,最高30%) | |||||
匹配经费 (A类经费)使用预算 | 详细预算请填附表。 | ||||||
项目负责人承诺 | 本人严格按照学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及使用预算合理使用匹配经费。 签字: | ||||||
所在学院意见 | 签字: 盖章: | ||||||
科技处 意见 | 签字: 盖章: | ||||||
学校意见 | 签字: 盖章: | ||||||
注:保持表格格式,不加页。财务处、科技处及本人各留存一份。
附:经费预算
申请经费来源 | □校专项;□校博士启动;□校青年基金;□校配套 | |
申请资助总金额(万元) | ||
预算科目 | 金额(万元) | 计算根据及理由 |
材料费 | ||
设备费 | ||
测试化验加工费 | ||
差旅费 会议费 国际合作交流费 | ||
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 | ||
项目负责人 (签字) | ||
学院领导(签字) | ||
编制说明: 1、按年度编制支出预算; 2、校配套经费用于扩大研究范围及购置设备,不得用于劳务费; 3、不得编制业务接待费、汽油费、公交卡、电话费、福利费等支出; 4、当年下达的项目经费当年执行完毕,当年未执行完毕的,全额上缴; 5、学院领导、项目负责人本人亲笔签字确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