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9/01/02 浏览次数:54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社科规划课题管理工作,杜绝课题无故长期拖延,切实提高课题完成率和结项率,市哲社办从即日起开展2019年度市社科规划逾期课题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13年立项逾期未完成的各类市哲社规划项目。
二、清理时限
2013年立项的项目提交期限为2019年6月3日下午5时前。
三、免于鉴定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课题可以申请免于鉴定:
1.阶段性成果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含)以上的;
2.课题研究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得到省部级以上党政领导批示并被有关部门采纳的;
3.经有关部门认定成果内容涉密不宜公开的;
4.市社科规划课题与同时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内容基本一致,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已结项的。
对于符合免于鉴定条件的课题,负责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请相关项目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限前,提交结项材料,逾期不提交结项材料的,市哲社办不再受理项目结项,按撤项处理。
上述事宜联系人:彭俞超 联系电话:61900066;办公地址:行政楼621室,邮箱地址:ycpeng@shou.edu.cn。
科技处 2018.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