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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上海市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

发布于:2021/10/14 浏览次数:171

各学院、相关项目组:

  按照《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上海市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本市学术单位在编及退休的作者在规定时间内产生的研究成果,包括著作(专著、编著)、工具书、古籍整理、图集、年鉴、论文等。各奖项类别的具体范围和申报要求详见附件。

  二、申报办法和要求

  本届奖项实行网上申报,学院于10月25日前将以下材料提交至科技处,包括《申报表》、《评审表》和成果原件一式2份,1份推荐意见,包括对意识形态、政治方向及学术规范进行承诺。


附:

关于开展上海市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pdf

第十五届哲学优秀成果奖网上申报须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