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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鉴定结项流程(2021年9月更新)

发布于:2021/09/21 浏览次数:10

一、鉴定结项形式

重大项目结项有网络通讯鉴定、会议鉴定、免于鉴定三种形式,需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网址: https://xm.npopss-cn.gov.cn)填写或上传材料,所需材料包括:鉴定最终成果、结项报告、成果简介、阶段性成果发表情况及PDF件、最终成果的查重报告、经费使用情况和盖章决算表、首席专家和子课题负责人基本信息等)

二、鉴定结项说明

1、计划出版的最终成果必须先鉴定再出版,个别成果(如丛书)确需先出版的,须报全国社科工作办审批。对于违反规定擅自出版的,一律按撤项处理。

2、最终成果原则上应为中文,如确需以外文或少数民族文字结项的,应先向全国社科工作办提出申请,待批复后再提交结项材料。

3、通讯鉴定及免于鉴定成果需匿名处理。项目负责人申请鉴定结项时,不得在鉴定成果中注明本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姓名、单位及其他相关信息。若以论文集结项的,对其中已经发表的论文也要先做匿名处理。

、鉴定结项操作流程

1、通讯鉴定:首席专家通过管理系统提出通讯鉴定结项申请,按照系统要求填写或上传有关材料——校级管理部门、省社科规划办审核——全国社科工作办组织鉴定——系统上批复结果并反馈结项鉴定意见。

2、会议鉴定:首席专家通过管理系统提出会议鉴定结项申请——按照系统要求填写或上传有关材料——校级管理部门、省社科规划办审核——省社科规划办提交候选鉴定专家名单报批——校级管理部门和课题组筹备鉴定会——省社科规划办按照批复专家名单邀请5位鉴定专家参加鉴定会,提前提供有关材料给鉴定专家——三方一起召开结项鉴定会——省社科规划办提交鉴定表、鉴定总意见报审——全国社科工作办批复结项意见。

3、免于鉴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免于鉴定:(1)有2项及以上阶段性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2)有2项及以上阶段性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有关实际部门采纳;(3)阶段性研究成果被编发全国社科工作办《国家高端智库研究报告》、《成果要报》或《成果专报》2篇及以上;(4)经有关部门认定研究成果涉密不宜公开,且质量和水平已得到有关部门认可。

首席专家提出免鉴定申请:

1)如涉密的(有领导批示的视同涉密),提交纸质鉴定结项审批书、成果简介、免鉴定证明材料各一份及电子材料介质一个(鉴定结项审批书、成果简介、最终成果、免鉴定证明材料等,光盘或U盘)至省社科规划办审核——省社科规划办审核通过后转全国社科工作办审核——批复符合免鉴定条件的,在管理系统填写上传有关材料(涉密材料除外)——校级部门、省社科规划办审核——全国社科工作办批复结项意见。

2)不涉密的(如获奖、入编成果要报),直接在管理系统申请免鉴定结项——按照系统要求填写或上传有关材料——校级、省社科规划办审核材料——全国社科工作办审核批复结项意见(申请免鉴定但批复不符合免鉴定条件的,按照通讯鉴定或会议鉴定重新走流程。)


   注:

1)重大专项和委托重大项目参照执行,但因专项众多,全国社科工作办主办处室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如有重要事项变更,须在《鉴定结项审批书》“总结报告”中予以说明。线下办理结项需附经全国社科工作办或项目责任单位批准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3)线上结项项目,经费开支明细账需由负责人在系统中填写“项目资金决算表”一栏信息,完成后可导出决算表。之后携带财务系统导出的经费使用明细表一同前往财务处、审计处办理,办理完后与财务盖章的经费使用明细表扫描成一个PDF文档上传。

4)首次使用服务管理平台账号的老师需先注册:登录系统网站点击黄色“个人注册”按钮,填写个人信息提交审核科技处审核通过完成注册。

 


  


  附件:

      1.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成果简介编写格式.doc

      2.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鉴定结项系统操作手册(首席专家使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