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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流程

发布于:2022/12/12 浏览次数:10


一、项目变更事项:

延期、变更项目责任人、变更责任单位、改变成果形式、改变项目名称、变更课题组成员、研究内容有重大调整、自行终止项目、撤项。

 

二、线上审批:所有国家社科重大项目、年度项目、青年项目的变更事项

       项目负责人需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在线办理项目变更手续,具体操作指南请参见: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使用手册(项目负责人)附件1

 国家社科重大项目变更项目组成员,责任单位审批通过后将自动生效,其余类别的变更则需要经过全国社科工作办最终审批。

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如果是变更课题组成员、自行终止项目、撤项这三类变更,责任单位审批通过后将自动生效,其余类别的变更则需要经过全国社科工作办最终审批。

 

三、线下审批:

     国家社科基金专项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中华学术外译项目

       项目负责人需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2,将纸质件12份提交至科技处。其中变更责任单位需双方单位审核盖章,由原单位报出。

    

       

四、间接经费调整  

1.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37号),项目成果通过审核验收后,项目负责人可依据结项等级调整间接费用比例,具体如下:

(1)结项等级为“优秀”的,50万元及以下部分可提高到不超过60%;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可提高到不超过50%;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可提高到不超过40%。

(2)结项等级为“良好”的,50万元及以下部分可提高到不超过50%;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可提高到不超过40%;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可提高到不超过30%。

(3)结项等级为“合格”,或以“免于鉴定”方式结项未分等级的,间接费用比例不再提高。


        2.符合以上条件的项目负责人填写《预算调整申请表》,按流程审批。



 


 

附件1: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使用手册(项目负责人).pdf

附件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