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4/05/14 浏览次数:10
各相关院部:
《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202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公告》已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公布。根据公告要求,结合上海地区实际情况,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相关单位认真做好本单位项目组织申报工作,详情请查询官方网站(https://onsgep.moe.edu.cn/)。
二、本次申报除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外,均为限额申报,各单位限额申报指标与去年相同。根据全规办对省级规划办的要求,为从严控制申报数量,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我办将组织专家审核,择优报出。
三、请务必注意申报纪律要求。各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5年内不得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同时通报批评,并责成所在单位依规进行处分;如获立项,一律撤项,并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四、本年度实行网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以下简称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申报系统于5月10日零时至5月29日17时开放,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需在平台关闭前完成审核工作,在平台上提交给上海教育规划办的所有材料均视为经过本单位审核同意的文本。
五、国家重大招标项目应提交加盖公章的纸质《投标书》,提交时间为6月7日(星期五)工作时间,逾期不予受理。不接受快递报送。《投标书》采用A3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或胶装,一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投标人须提交的3篇与申报选题研究主题相关的代表性成果,如果是论文,可以排版在《投标书》中;如果是著作,需要同提交5本。
六、其他类别课题的《申请书》《活页》和《申报数据汇总表》均无需寄送纸质版。待立项公布后,再行提交。
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