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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曙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2024/06/11 浏览次数:10

各学院(部):

根据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和上海市教委有关通知(见附件1),现启动2024年度上海市曙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一、项目情况:

曙光计划旨在通过科研项目支持,着力打造一支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强、科研水平高、有一定学术影响力的高校教师队伍,由市教委和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共同管理、共同实施。

曙光计划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15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5万元,用于项目相关的科研支出。项目完成期限为2年。为进一步激发调动教学科研人员的科技创新活力,增强教学科研人员的获得感,市教育发展基金会还将对本次获得资助的教学科研人员在项目验收通过后给予一定金额的一次性个人奖励。

二、申报条件:

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人应具备博士学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40周岁以下(198411日以后出生)等条件,申请人应是学校(单位)重点培养的在编在岗青年教学科研人员。

三、申报说明:

曙光计划项目限额申报。

1、院系推荐:各院系可择优推荐0-1名候选人。为保证后续校内遴选的有序进行,请各院系于2024617日下班前将推荐候选人的相关信息(见附件2)发至sjye@shou.edu.cn。所有申报意愿信息以科研秘书邮件为主,不受理个人或口头申请,逾期恕不受理。

2、校内遴选评审校内会评遴选,暂定2024618-21日这一周内择合适时间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由于时间较为紧张,请院系推荐的候选人提前做好相关答辩准备,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答辩PPT:汇报8分钟,答辩2分钟;汇报内容应包含“个人科研背景介绍”和“申报项目简介”;

2)个人简历:格式自拟。

3、填写、报送申请书:最终经遴选获学校推荐的申请人填写申请书,并于2024624日前将填写好的《“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3)发至sjye@shou.edu.cn。审核通过后,及时将纸质版申请书(双面打印、一式七份)交至科技处。

4、上海市答辩评审:市教委和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答辩须由“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人本人参加,不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弃权。“曙光计划”项目答辩日期初定为20249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叶老师

电话:61900066

邮箱:sjye@shou.edu.cn

 

附件1-申报通知.pdf附件2-候选人信息表.xlsx附件3-申报书.docx


 

 

科技处

2024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