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5/01/15 浏览次数:10
各学院、项目申请人:
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指南》已正式刊出。为确保高效、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若有申报问题,可查看常见链接内的帮助内容,有疑义者可咨询贵院系科研秘书):
一、常见链接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人员登录平台(首次申请者请联系科研秘书开通账号,请科研秘书根据指南要求严格审核申报权限后开通。)
2、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xmzn/2025/qy/
3、关于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7、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大数据知识管理服务门户(收录所有已结题项目,撰写基金时可参考)
8、申请人在安排项目组成员时,应进行高级称职人员获资助(含参加)项目查询,杜绝人员超项。可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 (进入主页→资助情况→项目查询→人员获资助项目信息查询)对申报和参加该类项目人员进行查询。
科技处网站将于近期设立2025年基金申请专栏并持续更新有关基金申请内容,如基金委的相关管理办法以及校内经费相关管理办法、申请注意事项、形式审查表、伦理审查相关通知、相关附件模板等,届时请大家及时关注科技处网站https://tech.shou.edu.cn/。
二、2025年度基金改革措施
1、将基础科学中心项目更名为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在创新研究群体项目中为40岁以下年轻团队单设赛道。
2、稳妥、有序实施国家重大研究仪器研制项目和重大项目改革工作。
3、完善联合基金申请要求。继续试点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和“叶企孙”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部分地区提出的研究方向,可联合该地区具有一定研究实力和研究条件的单位合作申请。
4、持续推进国际(地区)科技合作与交流。外籍人才类项目申报(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和外国学者基金)采用全英文系统填报。
5、深入推进评审专家“被打招呼”顽疾专项整治工作。
三、申请注意事项
1、所有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无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
2、报告正文请勿删除或改动提纲标题及括号中的文字。
“年度研究计划”按整年写,不要分月写。部分起止时间系统已自动生成的,请勿手动修改。起始时间一律填写 2026 年 1 月 1 日,结束时间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的要求填写 20××年 12 月 31 日
申请人同年申请不同类型的基金项目,需在申请书正文“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中,列明同年申请的其他项目的项目类型、项目名称信息,并说明与本项目之间的区别与联系。请务必按照系统中的2025年《正文模板》填写。
3、项目参与人简历采用在线采集,由项目申请人在系统中上传:
1) 若参与人不存在于系统中,则给参与人发送人员管理平台注册完善个人信息邮件,参与人完善信息,生成简历后发送给申请人,由申请人进行上传简历,系统对当前简历与参与人进行是否匹配校验
2) 若参与人存在于系统中,申请人可以上传参与人简历,简历必须从人员管理平台下载,系统对当前简历与参与人进行是否匹配校验没有明确要求
(参与人员的证件号、出生日期、学历、职称、教育与工作经历起止时间等是形式审查的重要内容)
4、准确选择申请代码
(1)尽量选到最后一级(6位或4位数字)(生命科学部青年及面上项目要求必须填写至最末一级,只填写到学科一级代码的申请不予受理);
(2)申请代码1是基金委确定受理学部和遴选评审专家的主要依据,申请代码2作为补充。
(3)申请人如对申请代码有疑问,请向相关科学部咨询。
5、项目中有合作研究单位
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在申请阶段合作双方(多方)应签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合作申请协议书,协议书双方(多方)参与者签字盖章,不需提交科技处,项目负责人留底备查。但是在《预算说明书》中必须对合作研究外拨资金进行单独说明。项目批准后,填报计划书时再签订正式的合作协议书。如有合作单但无经费分割或不外拨资金,在预算说明书中说明。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注:主要参与者中的境外人员被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其境外工作单位不作为合作研究单位(含港澳台),不要盖公章和签协议)
6、以下几类情况,申请时有特殊要求:
(1)在站博士后:可以申请面上、青年、地区科学基金和部分其他类项目。
(2)不是学校正式在编在岗人员(没有与学校人事处签订“聘用合同书”的)
包括:A. 正在与学院或人事处办理聘用或入校手续的;B. 学院或学校准备引进的各类人员,正在商谈还没有办理手续的;C. 准备作为学校师资博士后的人员;D. 非我校全职人员以聘用形式以我校为依托单位申请
A,B,C三类人员要以“上海海洋大学”为依托单位申报202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请抓紧时间到人事处签订协议(联系人:蒋朝鹏,电话021-61900263,办公地点在行政楼6楼),科技处只对已签订协议的人员才授权或确认申报。以上人员,在学校工作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为准;职称以现有的职称【有批文或证书的】为准,千万不要写将来才评定或认定的职称。
D类非我校全职人员以聘用形式以我校为依托单位申请,必须签订书面聘用合同(内容含保障条件、工作时间、管理权限、经费使用、知识产权、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由人事处盖章),聘用合同原件扫描上传。
(3)作为参与者的境外人员:如本人未能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则应通过信件、传真等方式发送本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说明本人同意参与该项目申请且履行相关职责,《知情同意书》扫描后上传至系统。
(4)涉及实验动物医学伦理的项目: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并上报《动物实验伦理审查申请书》,校伦理委员会审核后盖章返还给申请人。
涉及医学伦理的项目: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并上报《上海海洋大学学术伦理与道德委员会审批件》,校伦理委员会审核后出具《伦理审查证明》。
以上伦理相关审查纸质版签字后请于2025年2月24日-28日送到行政楼631,联系人:蒋宇,电话:61900063。经审核后发送盖学校公章的材料返回给项目申请人。
7、面上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上传要求(逐项上传):
上传的电子附件材料应为项目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取得的代表性成果或者科技奖励。
(1)提供5篇以内申请人本人发表的与申请项目相关的代表性论文电子版文件;
(2)如上传专著,可以只提供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
(3)如上传所获科技奖励,应提供国家级科技奖励(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省部级奖励(二等以上)奖励证书的电子版扫描文件;
(4)如上传专利或其他公认突出的创造性成果或成绩,应提供证明材料的电子版扫描文件;
(5)在国际学术会议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应提供邀请信或通知的电子版扫描文件;
(6)根据项目申请的需要,附件材料还可能包含以下电子版扫描文件: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申请人的《导师同意函》、不具有高级职称且不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的《专家推荐信》、《伦理委员会证明》、《动物实验伦理审查证明》、《生物安全保障承诺书》、境外人员的《知情同意书》、无工作单位或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与申请项目依托单位签订的书面合同、依托单位非全职聘用的境内外人员的聘任合同复印件和相关说明材料、加盖依托单位公章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结项证书复印件等。具体要求参见本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须知”部分和正文“面上项目”或“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部分相关科学部要求。
8、其它事项以《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为准。
四、经费预算
1、申请人应当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编制项目预算。相关科目请依据“财教〔2021〕177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办法,包干制项目无须编制预算,预算制项目根据需要合理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算制项目预算表》和《预算说明书》。
2、特别注意:根据基金委政策,不支持开支台式机、笔记本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等通用办公设备,以及复印纸、硒鼓、纸、笔等办公用品。对于预算金额偏大、单价较高、数量较多的预算科目,要作出详细的解释说明。
五、时间安排
我校系统截止时间3月11日16:00,提交时间请以各院系截止时间为准。请各实体单位根据所在学院对应的学科特点,组织业务专家及科研、财务管理人员,对申请书进行指导和审查。
时间安排 | 申请工作安排 | 负责人 |
基金委系统开放之日起-2月29日 | 在线填写申请书、院系组织提升、科研秘书培训 | 项目负责人、学院、科技处 |
2月29日-3月5日 | 基金申请书网上提交(系统2.29-16:00关闭) | 项目负责人、学院 |
学院完成第一轮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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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3月11日 | 5日科技处抽查第一轮预审情况 11日学院完成申请书第二轮形式审查(系统3.8晚23:00关闭) | 学院、科技处 |
3月11日-3月18日 | 科技处最终审查 | 科技处 |
3月19日 | 系统上提交全部申请书 | 科技处 |
六、特别提醒
1.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类型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
2.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3.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4.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提出重复申请;
5.务必认真核实成果的署名情况,以成果中人员的实际顺序为准,否则将按照学术不端进行处理;
6. 请注意实验伦理、安全等事宜,按照基金委或者学校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材料。注意在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含有涉密信息、敏感信息的内容。
自然科学基金委将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以上情形如有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对确有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处理。
申请书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和申请人务必严格遵守各项申请规定,严格按照本通知的各项要求及时间安排进行,按时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因不按时提交、超项申请或形式审查未通过等原因造成无效申请由申请人负责。未经学校审查的申请书不予上报,基金委不予授理。
注:由于全部项目通过在线申报,高峰期可能网络延迟或无法打开,所以请申请者务必按时上报申请书。
七、联系方式:
龚彩霞 邮件及电话:cxgong@shou.edu.cn; 61900062
另:对ISIS系统操作和电子文件下载、录入、上传有困难的申请人,请向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中心单位咨询。
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电话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547/
科技处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