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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发布2026年度创新生态建设计划“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申报 指南的通知

发布于:2026/05/21 浏览次数:10

各学院(部):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速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助力上海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26年度创新生态建设计划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申报指南。

一、科委通知网址(含申报指南内容)

https://stcsm.sh.gov.cn/zwgk/kyjhxm/xmsb/20260519/19eb3ee3cc5f4a88879ea61ee29ad1ca.html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遵循以下要求:

1. 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 对于申请人在以往市级财政资金或其他机构(如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

3. 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4. 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5. 项目申报单位及申报人需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在科研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科学数据,并按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完成科学数据汇交工作。

6. 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技伦理准则。拟开展的科技活动应进行科技伦理风险评估,涉及科技部《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第二条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应按要求进行科技伦理审查并提供相应的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材料。

7. 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8. 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9.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

10.用以证明申报主体满足上述申报要求的相关文件及书面材料需扫描成电子版并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申报系统。

三、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请申请人通过上海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svc.stcsm.sh.gov.cn)进入项目申报,进行网上填报,由申报单位对填报内容进行网上审核后提交。

【初次填写】使用一网通办登录(如尚未注册账号,请先转入一网通办注册账号页面完成注册),进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进行项目申报;

【继续填写】使用一网通办登录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65279:00,截止时间为202661516:30为保证申报质量并做好校内审核工作,学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6121000)。

3、为提高申报项目质量,请各学院应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审核申请人的申报资质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科技处将根据申请情况,对申报材料审核无误后上报至科委。

4、有申报意向的老师提交各学院汇总后(汇总表请见附件)请于2026527日上午10:00前发送至sjye@sho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过程中请遵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同时申请市科委和国家级项目。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叶圣杰   电话:021-60900066   EAMIL: sjye@shou.edu.cn

科委服务热线: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四、评审方式

采用一轮通讯评审方式。

  上海市2026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项目申请汇总表.xls


科技处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