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6/08/19 浏览次数:10
2026年中检的范围为:2022年立项截止目前未完成结项手续的一般项目(中检名单登录项目管理平台查看)。2026年纳入清理范围的项目为:2021年立项截止目前未完成结项手续的一般项目(规划项目、青年项目、自筹项目)。 1、中检截止日期: 2026年9月30日。项目负责人登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简称“项目管理平台”)按要求在线完成中检工作,项目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及时在线审核(省属院校需要省厅主管部门在线审核),在线审核通过后既完成了中期检查工作。(9月30日前在线发起结项申请的项目可不参加中检)。 2、 2021年清理项目:结项随时受理,在线完成结项申请手续的项目需邮寄结项材料纸质件1份。2026年12月底前未按时在平台发起结项申请的项目须登录 “项目管理平台”申请延期,2021年项目最长可延期至2027年12月31日。 已同意延期的项目按照批准时间完成项目结项工作。 3、2020年一般项目属逾期项目,结项受理注意事项:结项受理截止时间:2027年1月10日17:00。此日期前学校和省厅科研管理部门可在线审核(退回修改),超过此日期项目负责人无法修改再提交结项,请学校和省厅科研管理部门按时完成在线审核工作,结项纸质材料1份请尽快邮寄到社科管理中心。如有特殊情况,逾期项目纸质材料最迟于2027年3月底前寄到,超期不再受理。 2020年一般项目不受理延期申请,无法按期结项的请及时登录“项目管理平台-中后期管理系统”在“项目变更”中申请终止,其他事项变更申请审核周期2个月左右。 4. 申请免予鉴定的一般项目报送下列结项材料1份:终结报告书原件,财务明细账(财务盖章),项目申请书复印件或打印稿,结项成果(论文可用复印件、著作寄原件)。 申请鉴定结项的一般项目报送下列结项材料1份:终结报告书原件,财务明细账(财务盖章),项目申请书复印件或打印稿,结项成果(论文可用复印件、著作寄原件),专家鉴定意见表(汇总用、个人用)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