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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2026/09/30 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为推进上海高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优秀人才成长,培养造就一批青年骨干教师,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倡议并出资设立了“晨光计划”项目,支持上海高校青年科研骨干开展科学研究。项目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与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共同管理实施。为做好2026年“晨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人须为30周岁以下(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级及以下职称,具有一定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上海高校在编在岗教师。

二、“晨光计划”项目分为A类、B类,A类为上海市公办本科院校,B类为上海市高职高专院校及民办高校。

三、“晨光计划”项目分自然科学研究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两类。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6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2万元。项目经费由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项目完成期限一般为24个月。

四、“晨光计划”项目由学院限额申报(名额已发各学院),不受理个人申报。请各学院于2026年10月12日(星期一)下班前将填写好的《“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和《2026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  cxgong@shou.edu.cn。

五、学校择优遴选后进行上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龚老师,021-61900062 

附件:附件1 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 2026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科技处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