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2/01/25 浏览次数:224
上海市科委已启动2022年度上海市2022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请各有关学院、部门教师积极参与申报。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如下:
科委通知网址:
http://stcsm.sh.gov.cn/zwgk/kyjhxm/xmsb/20220117/aa630cd7db2a4e8aa434b3b4f02c720d.html
1.专题一、优秀学术带头人
支持目标:选拔和培养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学术带头人,促进其建设高水平科研梯队和创新团队。
执行期限:2022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40万元。
项目负责人要求:1.申请者年龄应未满50周岁(1972-01-01及以后出生)。2.申请者应具有独立主持国家级项目的经历,并拥有稳定的科研团队。
2.专题二、优秀学术带头人(青年)
支持目标:支持已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年学者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的研究工作,促进青年科技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带头人。
执行期限:2022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40万元。
项目负责人要求:1.申请者年龄应未满42周岁(1980-01-01及以后出生)。2.申请者应具有独立主持国家级项目的经历,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工作。
3.专题三、优秀技术带头人(企业)
支持目标:选拔和培养一批引领产业技术创新的技术带头人,促进其建设高水平科研梯队和创新团队。
执行期限:2022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4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项目承担单位类型应为在沪企业。
项目负责人要求:1.申请者年龄应未满50周岁(1972-01-01及以后出生)。2.申请者应具有从事技术研发工作的经历,并拥有稳定的研发团队。
4.专题四、优秀技术带头人(高校、科研院所)
支持目标:围绕本市科技发展重点方向,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优秀科技人员围绕企业科技需求开展研究,以人才计划为纽带开展产学研合作。
执行期限:2022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4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项目承担单位类型应为在沪企业。
项目负责人要求:1.申请者年龄应未满50周岁(1972-01-01及以后出生),项目负责人所属单位类型为在沪高校、科研院所、医院。2.参与企业项目研发、并与该企业有较好合作基础,依托相应企业申报该项目。
5.专题五、优秀技术带头人(技术转移)
支持目标:培育一批具有丰富经验、具备创新能力,复合型、专业性的技术转移服务带头人,支持其带领团队创新成果转化机制与模式,开展专业化的技术转移服务,执行期内直接促成不少于3项高价值成果的转化。
执行期限:2022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4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项目承担单位类型应为在沪法人单位。
项目负责人要求:1.申请者年龄应未满50周岁(1972-01-01及以后出生)。2.项目负责人在所属单位技术转移专职部门或市场化技术转移机构发挥核心骨干作用。3.拥有复合型知识结构、专长服务领域,并能够发挥领军作用。4.近三年牵头或服务技术许可、转让、作价投资为主的技术合同金额累计超过3000万或单笔金额超过1000万(作价投资以合同约定金额为准)。
6、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遵循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5)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6)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范围:具体条件,另行邮件通知
(7)为提高申报项目质量,实行单位遴选,择优申报。
(8)每位项目申请人限报1项。
7、申报方式及要求
(1)本指南公开发布。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www.shanghai.gov.cn)进入“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网上填报项目可行性方案。
(2)申报材料由各学院统一报送,学校科技处不受理个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为提高申报项目质量,2022年度实行单位遴选,限项择优申报,各学院申报名额另行通知。
请各学院应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审核申请人的申报资质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认真组织院内遴选排序,择优推荐。科技处将根据申请情况,组织专家遴选后上报至科委。评审结果将在科技处网页公示,请申报人及时关注。
(4)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2年1月25日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2年2月16日16:30,学院截止提交推荐材料时间为2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5)网上填报备注:
①登陆“中国上海”网站(http://www.shanghai.gov.cn/);
②一网通办—利企服务—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图片链接进入申报页面:
-【账户注册】转入注册页面进行个人申报账号注册(单位组织机构代码:12310000425006272M);
-【初次填写】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
-【继续填写】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③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④单位基本情况见上海海洋大学科技处网站“下载专区-单位基本情况、知识产权情况表(纵向项目申报使用).
申报过程中请遵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和《上海海洋大学学术道德规范》。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同时申请市科委和国家级项目。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叶圣杰 电话:61900066 EAMIL: sjye@shou.edu.cn
系统填报咨询电话: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优秀技术带头人计划项目申请书(高校科研院所).zip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优秀学术带头人计划项目申请书(V2.0版).zip
上海市优秀学术带头人计划项目申请汇总表(学院推荐排序).docx
科技处
2022年1月21日